泰晤士报的编辑部里,气氛沉闷得像伦敦十一月的雾气。
主编塞缪尔·皮尔斯把一叠报纸狠狠摔在桌上,那声音像一声闷雷,震得在座的几个记者同时缩了缩脖子。
“你们自己看看!”他的声音不高,但那种压着的怒火比吼叫更让人难受,“这周的头版都是些什么?‘某贵族夫人的宠物犬走失’、‘东区菜市场价格微涨’、‘某议员第三任妻子的帽子样式’——鸡毛蒜皮!没人在乎!”
他站起来,走到窗前又走回来,来回踱步,靴子踩在地板上咚咚响。
“知道竞争对手在登什么吗?《纪事晨报》上周那条‘码头凶杀案疑云’,卖了五千份!五千份!而我们呢?我们在教读者怎么挑卷心菜!”
一个年轻记者小声嘟囔:“那条凶杀案后来查清楚了,就是个普通抢劫……”
“那又怎样?”皮尔斯猛地转过身,“读者买报纸的时候又不知道后来会查清楚!他们要的是刺激,是悬念,是每天早上打开报纸就想往下读的东西!你们能不能给我搞点这样的新闻?”
会议室里一片沉默。
皮尔斯扫了一圈,目光在每个记者脸上停留两秒,最后落在一个坐在角落、一直低头记笔记的年轻人身上。
“杰克。”他说,“你有什么想法?”
那个叫杰克的年轻人抬起头,二十二三岁,瘦削,眼睛很亮。他合上笔记本,站起来。
“主编,我有个线索。”他说,“但需要去核实。”
“什么线索?”
杰克犹豫了一下:“现在说还太早。核实完了,我再跟您汇报。”
皮尔斯盯着他看了几秒,然后挥了挥手。
“去吧。别让我失望。”
杰克点点头,拿起笔记本就往外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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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格兰场的大门比想象中朴素。
杰克站在门口,看着那栋灰扑扑的三层楼房,整了整领带,深吸一口气,推门进去。
他认识一个内线——一个在档案室工作的老文书,叫哈里森,从他那儿挖到过不少小新闻。但今天要见的不是他。
今天是约了人。
“杰克·萨瑟兰,”他对门房说,“约了雷丁顿总督察。”
门房翻了翻登记簿,点点头,指了指楼梯:“二楼,左手第三间。新办公室,刚换的牌子。”
杰克走上楼梯,脚步踩在旧木板上,咯吱咯吱响。
左手第三间,门开着。门口新钉了一块铜牌,擦得锃亮,上面刻着:詹姆斯·雷丁顿总督察。
他敲了敲门。
一个声音从里面传出来:“进来。”
杰克推门进去。
办公室不大,但收拾得很整齐。一张书桌,两把椅子,一个文件柜。墙上挂着一张伦敦地图,上面密密麻麻标着些红点。窗前站着一个人,背对着他,正看着窗外。
那人转过身来。
四十岁上下,中等身材,脸膛微黑,眼睛不大但目光很锐利。他打量了杰克一眼,嘴角微微往下撇了撇。
“泰晤士报的?”他说。
“是的,总督察先生。杰克·萨瑟兰。”
雷丁顿指了指椅子,自己也在书桌后坐下。
“说实话,”他说,“我不太喜欢你们报纸。上次那条‘警局内幕’的报道,写得跟小说似的,当事人根本不是我说的那些话。”
杰克坐直了身体:“总督察先生,那篇报道不是我写的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雷丁顿靠在椅背上,“所以我今天愿意见你。”
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,放在桌上。
杰克低头看了一眼——《弗朗西丝·沃斯通探案集·第一卷》。深蓝色的封面,烫银的字,作者:托马逊。
他见过这本书。最近伦敦到处都在卖。
“总督察先生,您也读侦探小说?”
雷丁顿没有回答。他把书翻开,翻到某一页,推到杰克面前。
杰克低头看。
那页上有一段话被铅笔划了线:
“这些纹路,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有。”
“指纹。”雷丁顿说,“我第一次读到这句话的时候,觉得是作者编的。小说嘛,总要有点新鲜东西。但后来我忍不住想——万一这是真的呢?”
他站起来,走到文件柜前,打开抽屉,取出一叠纸,放在杰克面前。
杰克低头一看——是一叠指印。红的,黑的,密密麻麻,每张下面都写着名字。
“我做了实验。”雷丁顿说,“两个月,收集了两百多个人的指印。厨房杂役,马厩马夫,扫地的老妇人,来警局办事的倒霉蛋——我把他们的指印一个一个按下来,然后一个一个对比。”
他顿了顿。
“两百多个人,没有两个是完全一样的。”
杰克抬起头,看着他。
“您是说……”
“纹路相似的有很多,”雷丁顿继续说,“有的乍一看简直像是同一个人的。但凑近了看,用放大镜仔细看,总能找到不一样的地方。圈数不一样,弧度不一样,分叉的位置不一样,连那些细细的纹路之间的距离都不一样。”
他回到座位上,把那些指印收起来。
“这只是实验。”他说,“真正让我相信的,是一个案子。”
杰克的笔已经动起来了,飞快地在本子上记着。
“什么案子?”
雷丁顿沉默了一会儿,像是在想该不该说。
最后他还是开口了。
“三周前,白教堂那边出了个案子。一个杂货铺老板被人杀了,刀捅的。现场没有目击者,没有凶器,只有一个茶杯——死者死前喝过茶的杯子,杯子上有几个模糊的印子。”
他顿了顿。
“换了以前,这种案子就是悬案。没有线索,没有证据,没有证人。只能等凶手自己露马脚。”
“但这次不一样。”杰克接话。
雷丁顿点点头。
“我让人把那个茶杯上的印子拓了下来。然后把所有嫌疑人的指印都按了一遍——死者的妻子,死者的伙计,死者的邻居,还有一个欠他钱的老赌棍。”
他站起来,走到窗前。
“两百多个人对比下来,我发现没有一个是一样的。但那个茶杯上的印子,和那个赌棍的右手拇指——一模一样。”
杰克手里的笔停住了。
“他认了?”
“认了。”雷丁顿转过身,“我把两张纸放在他面前,让他自己看。他看了半天,问了一句:‘这是什么?’我说:‘这是你留在茶杯上的印子。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有的印子。’”
他嘴角微微弯了一下。
“他当时脸就白了。半个时辰之后,全招了。”
杰克合上笔记本,看着他。
“总督察先生,这个故事……”
“是真的。”雷丁顿打断他,“每一个字都是真的。你可以去查,案子有记录,犯人关在牢里,指印还锁在我抽屉里。”
他走到书桌前,拿起那本《弗朗西丝·沃斯通探案集》,轻轻拍了拍封面。
“要谢,就谢这本书的作者。”他说,“托马逊。是他让我想到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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杰克走出苏格兰场的时候,天已经快黑了。
他把笔记本攥得紧紧的,生怕丢了。那些字密密麻麻挤在一起,但每一个他都记得——指纹,两百个人,茶杯,赌棍,认罪,还有那个叫托马逊的名字。
他没有回自己租的那间小屋子,直接去了编辑部。
皮尔斯还在。
他坐在办公桌后面,对着一盏油灯,还在改稿子。
“杰克?”他抬起头,“这么快回来了?”
杰克走到他面前,把笔记本翻开,放在桌上。
“主编,您看看这个。”
皮尔斯低头看了一会儿。
他看得很慢,一页一页翻过去,眉头越皱越紧。
杰克站在旁边,心跳得很快。
皮尔斯翻到最后一页,抬起头,看着他。
“这是真的?”
“我刚从苏格兰场回来。”杰克说,“雷丁顿总督察亲口说的。案子有记录,犯人在牢里,指印还锁在他抽屉里。”
皮尔斯沉默了几秒。
然后他站起来,走到窗前,又走回来。
“那个小说家,”他说,“托马逊——查到他是什么人了吗?”
杰克摇摇头。
“雷丁顿也不知道。书是埃杰顿出版社出的,作者并没有亲自去签合同。”
皮尔斯点点头,没再追问。
他拿起那本笔记本,又看了一遍,然后放下。
“这条新闻,”他说,“明天上头版。”
杰克愣了一下。
“头版?”
“头版。”皮尔斯已经拿起笔,开始划稿纸上的字,“标题要醒目——‘小说破案:苏格兰场新法,指纹锁定真凶’。下面加副标题,‘总督察雷丁顿亲述,两百人实验证实独一无二’。”
他抬起头,看了杰克一眼。
“你今晚别睡了,把稿子写完。我要最详细的过程,最精彩的细节。让人读了就像亲眼看见一样。”
杰克点点头,接过那叠稿纸。
走到门口的时候,他忽然回过头。
“主编。”
“嗯?”
“那个小说家,”杰克说,“托马逊。如果这条新闻出来,他会不会……”
皮尔斯笑了。
“他会不会怎么样?会不会更出名?会不会书卖得更多?”他摇了摇头,“杰克,那不是我们该操心的。我们只管把新闻写好。”
他顿了顿。
“至于那位托马逊先生——他写的那本书,让一个总督察用新方法破了案,让两百个人知道自己的指纹是独一无二的。他配得上这个头版。”
杰克站在门口,愣了一下。
然后他也笑了。
“我这就去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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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夜里,泰晤士报编辑部的灯火亮到很晚。
杰克伏在桌上,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。墨水瓶换了一次又一次,蜡烛燃了一根又一根。他不记得自己写了多少遍,改了多少遍。
但他记得,每写一个字,脑子里都会浮现出那个画面:
一个四十岁的总督察,对着一叠指印,用放大镜看了整整一夜。
然后他抬起头,说了一句话:
“那个作者,那个叫托马逊的人——他是怎么知道的?”
杰克不知道答案。
但他知道,明天早上,整个伦敦都会知道这个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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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清晨,泰晤士报的头版上,印着一行大字:
小说破案:苏格兰场新法,指纹锁定真凶
报童在街头喊着:“卖报!卖报!苏格兰场用小说破案!指纹抓住真凶!”
行人纷纷停下脚步,掏钱买报。
有人站在街边,就着清晨的日光,一页一页翻下去。
有人坐在咖啡馆里,把报纸摊在桌上,一边喝咖啡一边读。
有人把报纸带回家,晚上坐在壁炉前,念给家里人听。
那些字,一个一个,落进伦敦人的眼睛里,落进他们的脑子里,落进他们的心里。
那个叫托马逊的名字,被越来越多的人记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