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卓城通过这次跟谭钟庆的谈话里他得知了不少内部消息。
不论如何,他十分明了自己要走的这条路并不平坦。
而他们家族将来要面临的事情也定是一场血雨腥风的巨浪。
对他来说这算不得什么,甚至还隐隐带着期待的兴奋。
但其他人呢?他不由想到林绯棠这样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被卷入其中,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呢?
“她还说什么没有?”
刚刚从科技园出来的何助理握着手机的手一顿,听筒里男人的声音冷冽如冰。
嘈杂的电流声都难掩对方的寒气,似乎能隔着千里能够蔓延至他周身。
“是,是的,林小姐就说让我转告谢谢沈先生。”
何助理努力回忆着林绯棠在收到他亲自送去的私房菜补汤,还是有几盒高/丽/参鹿茸之类的补品后的反应,小心翼翼地回答着。
沈卓城从微信界面的“微微”的空白对话框里移开视线,一寸寸推开窗。
他所在的城市刚刚下过一场暴雨,雨后的风掀起一片雾霭,檐下窗棂上沾染着成排水珠,滴答滴答坠落,却像是断了线的珍珠,没完没了地重复。
天色依旧阴沉,乌云并没有散尽,外面的天有多惨淡,玻璃上映射出来的一副面容就有多么阴郁。
何助理有些尴尬的笑着转移话题:“沈先生,林小姐那部损坏的手机已经破译了密码,在损坏之前有一个未接来电显示就是孟云女士,不过最近并没有发现孟云女士出现在林小姐身边,包括她父母那边也没有任何动静,看起来这个孟云还是挺尊重林小姐的意见,在没有得到她同意的情况下不敢轻举妄动。”
过了许久对面一直没有回复,就在何助理以为对方没有在听自己说话的时候,才听见了男人冷冷的一句:
“继续盯着!”
就在电话挂断之前,何助理鼓起勇气问道:“沈先生,那么林小姐那边还需要继续送东西吗?”
沈卓城从口袋里摸出烟盒,捻出一根在手指间,“不然你以什么理由去接近?”
“明白了。”何助理忙点头。
挂完电话后沈卓城拨通了沈侓洲的号码。
“大哥,你终于想起我来了?”
“说吧,找我什么事?一天给我十个八个电话,知道的是咱哥俩感情好,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你妈。”
沈卓城点燃烟,眯眼深吸一口,吐出白雾,懒懒道。
“那又有什么关系,反正终究是咱们哥俩好,我不找你找谁?对了,不是周末了吗?想问问你有空没有,我跟微微不是要感谢你嘛……”
男人溢到嘴边的没空被生生吞了回去,变成了:“有什么安排,你们那套官僚主义少来,我不去人多的地方。”
“不不不,不搞那些,就是在家里聚聚,微微生日嘛,上次在游轮上不开心,你也知道原因,反正就是希望你能来一起热闹点,没别人,就咱们三个。”
“行,我看看行程。”男人口鼻间溢出的白雾也难掩唇角幅度。
周六晚,沈卓城按时到达沈侓洲的住宅。
从一楼扫脸进电梯,入户电梯直达玄关。
一开门就闻见扑鼻的香气,伴随着沈侓洲的笑声。
“哥,来啦,快来快来,等你开饭呢。”
绯棠手里拿着醒好的红酒,冲他礼貌微笑:“沈大哥好。”
室内灯昏黄温馨,客厅里的玫瑰百合开得正艳,花香中最为熟悉的橘子香气令他呼吸微滞。
目光总是不自觉地追寻那味道的来源处。
餐厅内的人进进出出地穿梭。
桌上摆满了食物。
一顶热锅,鸳鸯汤底,红白相见,青菜跟牛肉摆在盘内,旁边摆放着几瓶酒水。
不多时,锅中泛起白花,水已沸,热气腾腾中的黑夜颜色更深。
硕大的露台上能窥见高悬的明月,月色清亮,原来是月圆之夜。
绯棠今天穿了一身玫红打底的缎面连衣裙,大俗大艳的颜色在年轻小姑娘身上却显得那般柔美,就跟她在舞台上穿的大绿一样衬得她灵动脱俗,
修身款式勾勒出娇小身姿,纤腰盈盈,恐怕只足男人的一掌之握,裙底一环白色勾花,看起来清淡素雅,长发微卷,远黛眉,盛满月光的眸,挺巧的鼻,不点而红的朱唇,不施粉黛的容颜已经勾人心魄,正如天上明月,在某人心口晃荡。
兄弟二人难得相聚,没有人打扰,初冬季节,在露台上打边炉慢慢吃喝慢慢聊天是最惬意之事,哪里还有什么烦恼跟龃龉。
沈侓洲借口给绯棠庆生,实际是为了跟大哥搞好关系,毕竟游轮上的事情加上之前的那笔资金都是大哥亲力亲为,即便他再不懂事也不能够忘了衣食父母。
两个都不是干家务的人,自是找来保姆布的菜,菜式不需要多,贵在新鲜可口。
云南的新鲜菌子锅底,海南椰子,清远走地鸡,都是现杀现煮,酒水自然要最好的,林教授为女儿准备的十八年佳酿,虽然前一天已经在师父师母的款待下喝下半斤八两,可这种有钱都没有地方买的好东西他自然想要跟哥哥分享一番。
“生日快乐。”沈卓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礼物递给绯棠。
那是他在机场免税店奢侈品牌专柜买的一条LV丝巾,价格算不得太贵,对于几乎不给人送礼的他来说已经算是先例。
本来相中的是一条宝格丽红宝石项链,一眼就看中的原因是觉得很适合她。
柜姐很适时地给他推荐一番,说这是送女友最佳之选。
听见女友二字他不由扯唇笑笑,转身去了隔壁柜台要了这条丝巾。
绯棠看着东西表情有些错愕,但还是礼貌地双手接起:“谢谢沈大哥,其实应该我谢谢你。”
说着从身后拿出一只长方形盒子递过来给他。
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,视线从她脸上划过,垂落在白皙的手指间,包装盒很明显的LOGO,德/国品牌万宝龙的限量款钢笔。
他虽出身不低但算不上物质的人,甚至很多时候都是一身平价,亲和有说服力才是他们这种阶层该有的气质。
但是好马配好鞍,尤其对于他这种经常需要用手写字的人,好的笔墨自然是心头好,他拥有的钢笔跟他拥有的唱片机一样,都是有着年份跟历史沉淀的质感。
向紫菱以前给他送过无数东西,无非都是大牌手表衣衫鞋子等等,但没有送过他有内涵的东西,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。
林绯棠送他这份礼也算不得多贵,但对于她的身家来说还是比较吃力,尤其她还是学生,这明显不是她自己的手笔。
“林小姐这么客气搞得我很不好意思,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规定的,这个还是不要了。”
“是我自己挣的钱,我的论文获奖了,还有实习期也是有工资的,对沈先生上次的搭救我真的需要好好谢谢您。”
不知是不是热气太足,绯棠脸上红晕明显,看起来比上次健康了许多,看来是休养得不错。
这话说得也丝毫没有毛病,想来是听进去他上次说的没有诚意?
可是他却没有半点喜悦之感。
她这是想要跟他划清界限,用一只十万的钢笔来打发他?
那么她撩拨自己的那些算什么?又亲又摸,甚至霸王硬上弓,真当他是鸭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