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算命太准被当乌鸦嘴,国家收编了 > 第178章 我做好事为什么还犯法了
“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240条,以出卖为目的,实施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,即构成拐卖罪。”

徐允礼冷声道,“袁凤兰,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!”

“我没有!”

袁凤兰声音又提高了一个分贝,神情有些激动,“我是给这个可怜的女婴找一个合格的父母,我不是拐卖儿童!”

“警官你们知道什么?那个女婴在原生家庭有多可怜!她亲爸妈已经连着生了五个女孩子,五个孩子的名字分别叫招娣、来娣、盼娣、开娣、顺娣,她是第六个女孩子。”

“那女婴的五个姐姐过得并不好,衣服穿得破破烂烂的,现在都二零二几年了,那五个娣的衣服竟然还有破洞!五个女孩子一人一双拖鞋,鞋子脏得不成样子,还不合脚,不是太长了就是太短了。”

“她们脸上也脏兮兮的,眼角还有眼屎,最小的那个娣鼻子下面还挂着长长的鼻涕。”

“最可怜的是第六个女婴,因为是女孩子,她妈不愿意给她喂奶,饿得哇哇哭。我去的时候看她可怜,跑出去买了两桶奶粉,女婴才吃上一顿饱饭。”

雷兴朋冷声道,“无论女婴家庭多么不好,也不是你拐卖儿童的理由!”

袁凤兰立刻反驳,“出生在这种家庭,你乐意吗?我想大部分人都不乐意的!”

“这样的人家重男轻女,小时候父母不重视,也不会好好培养孩子,九年义务教育结束了,父母就把孩子推出去赚钱养家。等岁数到了,父母要一笔高价彩礼,把她嫁出去。”

“在这样的家庭长大,女婴能有什么前途?”

“要是把她送给海城那对夫妻,从小锦衣玉食、父母宠爱,能接受良好的教育,长大后结婚的对象也是跟她父母同阶级的。跟她几个姐姐相比,她的命都改了!”

“我这是帮女婴改命,帮她过上好日子!我有什么错?”

袁凤兰的谬论让一众人相当无语,秦瑜道,“袁凤兰,你那是歪理邪说……”

袁凤兰打断秦瑜的话,“别的不说,我就问你,如果那女婴没被海城的夫妻抱走,是不是第六个娣?是不是跟她五个姐姐一样,从小过着苦日子?要是她父母生下了男娃,以后她也会成为托举弟弟的燃料。”

秦瑜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袁凤兰继续道,“警官,我说过我袁凤兰不是好人,但也绝对不是坏人。我是在帮她们,帮助那些可怜的女孩子们找到合格的父母。她们的亲生父母不当人,不爱她们,我帮她们找到爱她们的父母。”

“当初给黄苦莲介绍对象的时候,我也是这么想的。黄苦莲在前夫家的时候,日子就跟她的名字,像黄莲一样苦。她前夫不把她当人,对她非打即骂,她总是一身伤,医院都去了好几回。”

“我是看黄苦莲可怜,才想出把她嫁出去的主意。”

袁凤兰越说越觉得自己做得对,腰杆也挺得更直了,看向了唐糖,“小唐大师,您说我做得对吗?”

唐糖语气坚定,“不对!袁凤兰,你触犯法律了!”

袁凤兰一愣,“我做好事为什么还犯法了?”

唐糖反问,“你觉得你在行侠仗义?”

“难道不是吗?”

雷兴朋气笑了,“袁凤兰,你可真会狡辩!犯法了就犯法了,还行侠仗义!哼,要是所有的拐子都跟你一样想的,那世界上就没有拐子了!”

袁凤兰对雷兴朋多次叫她“拐子”的行为很愤怒,拍着桌子叫起来,“警官,我说了我不是拐子!他们没资格跟我相提并论!”

那些真正的拐子强迫妇女儿童,手段卑劣,袁凤兰觉得那些人连给她提鞋都不配。

“你要是真好心,你有的是办法帮助那些女婴,而不是把她们卖掉。我们现在社会不是古代社会,帮助她们有的是办法!你偏偏选择触犯法律的方式!”

“最关键的是你收钱了,收钱了就说明你的目的是为了赚钱,符合拐卖的核心主观条件‘以出卖为目的’。”

袁凤兰不赞同,“我做了这么多,找弃养的人家、找收养的人家,我不要工夫?不要车费?我收点好处费或者介绍费怎么了?”

雷兴朋和袁凤兰激烈地辩论起来,徐允礼拍拍雷兴朋的肩膀,让他冷静下来。

现在讨论这些没有任何意义,他们今天的目的也不是这个。

雷兴朋只得作罢,重新坐好。

徐允礼看着袁凤兰,“袁凤兰,除了这一次,你还帮谁介绍过婴儿?一一坦白,不得有任何隐瞒。”

说完他看了一眼唐糖,又道,“小唐大师在这里,你能瞒得任何人,你瞒不过小唐大师。”

袁凤兰看了一眼唐糖,唐糖面无表情,但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好似深夜的星空,沉静而深邃。

不知道为何,袁凤兰不敢撒谎,老老实实说了实话。

这几十年来,袁凤兰把8个穷苦人家的女婴送给了有钱人家“收养”,总共收了58万的“介绍费”。

同时,她还促成了几十对的男女成为夫妻。当然,这些都是他们自愿的,倒没有任何一例是强迫的。

说完了所有的事情,袁凤兰突然间问了一句,“我会不会坐牢?”

这话把审讯室内其他人都给搞无语了,袁凤兰真是法盲啊,都犯法了,还问会不会坐牢,不如问她要坐几年牢。

徐允礼冷声道,“你肯定会坐牢的,而且你这么多年连续拐卖了8个孩子,罪行可不轻!”

袁凤兰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,再也没有了刚才跟雷兴朋辩论时的自信,“坐,坐几年牢?”

“根据《刑法》第240条,多年拐卖8名儿童属于‘拐卖儿童三人以上’的加重情节,基准刑期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,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,并没收财产。”

袁凤兰没想到自己犯的罪竟然这么严重,人都要崩溃了。

“十,十年以上?怎,怎么会这么严重?我没有干坏事为什么会这么严重?不不不,警官,我真的没有把那些孩子卖到深山老林里,我都是把他们卖给大城市的有钱人家,让他们过上了好日子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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